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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现状评价

企业名称: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

公司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

矿井地址: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

企业法人:王立国

主要负责人:邵长祥

矿井生产能力:1.20Mt/a     井田面积: 10.22km2

东博煤矿为资源整合矿井,项目业主为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。 东博煤矿于2005年5月取得了东胜煤田新庙矿区6.16km2的采矿权,井田勘探程度为详查,为满足矿井设计需要矿方进行了补充地质勘探。通过补充地质勘探工作后发现,井田资源可开采储量较少,同时包府公路复线贯穿整个井田,占压了部分资源。为解决煤炭资源量严重不足问题,东博煤炭公司申请将本井田西侧4.4平方公里范围的区域并入其矿区范围,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《关于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整合资源的意见》(内煤局字[2007]185号)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《关于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整合资源的意见》(内国土资字[2007]732号)对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整合闲置资源进行了批办,同意此次资源整合。

东博煤矿于2018年2月12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了《采矿许可证》,2016年12月16日延续了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,该矿至今安全生产状况良好。

本次评价认为: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生产系统、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和设备运行正常,符合《煤矿安全规定》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;在井田范围内无其他工程,在开采过程中无超层越界现象;安全措施机制和管理制度及各种安全措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,控制各种灾害的措施全面有效,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规定,具备安全生产条件。